乌山时评丨乡村振兴背景下福州乡风文明建设的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其中,乡风文明处于“铸基”“铸魂”的重要地位,对其他四个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对于打造乡村创业就业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乡村善治、提高村民生活品质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福州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
福州素有“海滨邹鲁”之美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人文底蕴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州市坚持以“文明乡镇创建”“移风易俗”“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为抓手,从价值观培育、文化涵养、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力推进乡风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注重价值观引领,为乡风文明铸魂强基。乡风文明建设的本质是要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乡村新风尚,提高村民的道德素质,进而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乡村基层社会价值观的培育、引领方面,福州市坚持以“千军万马”工程为总抓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村地区落地生根。一是展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的广覆盖。福州构建了县(市)、乡、村三级宣讲主阵地,同时广泛利用宣传栏、讲坛、微信等媒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地区的广泛嵌入。二是注重以“乡音”传“党音”。不是“阳春白雪”式纯理论的灌输,而是注重以当地特色文化来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福州各县(市)成立的乡村讲师团普遍注重从“乡土明星”中挖掘宣传人才,并采取“点菜式”和“配菜式”相结合的菜单模式,提升宣传的“亲和力”。三是注重道德典范的引领带动。通过“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最美婆媳”等评选活动,激励更多村民对标先进、共倡新风。
注重传统文化融入,促进乡风文明落地生根。乡风文明是一个包括广大村民在内的“主体内化”的实践过程,传统文化为乡风文明的“落地生根”提供了深厚土壤。当前福州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兴起的“家风家训文化”“耕读文化”等,已成为当地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托。这些乡风文明实践的共性之处在于,都是把当地拥有的传统文化资源作为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以文化认同为基础,加速现代文明理念的“内化”进程。
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乡风文明长效运行。乡风文明建设需要村民建立在个人素质修养基础上的自律、自觉,更需要能够对文明行为进行激励、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的制度层面的规范。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乡风文明建设的长效运行是福州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和经验。在推进乡村自治制度建设方面,福州推动各镇、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并指导建立相应的制度章程。如,长乐区乡村红白理事会的管理办法中,大部分都有对婚丧喜庆操办“事前报知、理事会讨论决定、操办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部分乡村探索出的“积分制”也成为促进乡风文明形成的重要抓手。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的“积分制”通过设置基础分、奖励分和处罚分等,以正反两方面的激励机制并结合台账管理进行考核,让村民的文明与不文明行为“泾渭分明”。
注重阵地建设,为文明实践提供广阔平台。乡风文明需要内化于心,也需要外化于行。搭建好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阵地,推动广大村民自觉参与,是实现乡风文明建设目标的永恒动力。福州市着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已实现乡镇、村(社区)文明实践所(站)全覆盖,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的全覆盖。依托这些阵地开展的丰富的文明实践活动,逐渐让广大村民成长为有修养、有追求、有担当的“新时代农民”,真正成为乡风文明的塑造者。
进一步提升福州乡风文明建设的建议
福州市乡风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文化设施利用率较低、制度约束力不强等问题,可从三个方面综合施策。
一、加强引领示范,提高村民道德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导向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前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因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风文明建设是推动乡风文明实践的根本遵循。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应切实克服空洞的说教,坚持宣传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融入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个人爱岗敬业、孝亲敬友、爱乡爱家等社会实践,以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出来,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滋养村民的道德情操。
要加强“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乡村熟人社会的特征决定了“关键少数”的“言行举止”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引领、重塑村民的价值观,在福州广大乡村的移风易俗工作中探索出的经验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要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乡贤等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应注重从各行各业中选拔精英,充实到服务村民工作的各类人才队伍中。要注重发挥他们在乡村舆论平台中的“道德评议”和在乡村公共生活实践中“道德行为”的凝聚号召作用,引导村民知荣辱、明善恶。要广泛开展各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并通过宣传墙、广播站、宗祠、家风家训馆、微信平台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广大村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通过引领示范,不断促进村民良德善行的养成。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乡风文明建设实效。
乡风文明建设是久久为功的系统性工程,加强制度建设才能确保其有序长效运行。除了进一步健全党委指挥和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制度外,还要切实重视村规民约建设。村规民约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最主要的制度之一,针对福州部分村规民约操作性不强、权威性不足等问题,可以通过尝试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对村规民约的制定进行指导,并进一步扩大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民意基础,设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等程序,在实践过程中建立常态化调整机制,切实有效增强村规民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双向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道德赏罚”制度安排,让广大村民对“善恶美丑”做到“心中有杆秤”。可以健全并推广部分乡村探索出的“积分制”,完善正面激励的制度安排并建立反面曝光的倒逼机制。如,设立“乡风文明榜”对道德典范进行宣传表彰,并定期曝光不道德行为等。在物质赏罚方面,可以在乡村就业创业和享受惠民政策等方面进行合理的支持或限制等。此外,要及时把各乡村在乡风文明建设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推广。如,长乐区乡村红白理事会对婚丧喜庆的有效管理做法就值得借鉴。
三、加强文化平台建设,铸牢乡风文明基石。
文化是文明的内核,是文明发展的重要支撑。乡风文明的构建必须要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根基而展开和实现。
首先,要进一步深入挖掘、整理乡土文化的内涵和价值,以产业化和品牌化的思维推进传统文化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充分依托家风家训馆、村史馆、民俗文化馆、文化讲坛等平台,开展丰富的传统文化宣传和展示活动;鼓励和支持本土文化能人创作、开发彰显乡村特色的文化产品,鼓励当地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或个人自办才艺展、艺术节和其他各类民俗文化表演活动。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各类文化基础设施,并构筑起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的能满足不同乡村群体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对各类文化资源的整合、统筹,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避免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各行其是,造成重复供应和资源的浪费。
最后,在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推送上,要建立起“菜单式”的配送模式,由群众“点菜”,政府和社会组织“配菜”。只有充分考虑广大村民的需求,才能激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多渠道反馈机制,通过村民座谈会、联络员反馈、问卷调查等渠道,收集广大村民的文化需求和对活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菜单式”配送制度。
(作者:张宗柯,作者单位:福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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