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顾案件
1月16日,闽清县公安局下祝派出所(以下简称下祝派出所)接到辖区洋头村村民罗某铎报案称:“五六年前,砍了他家枳壳树的罗某铸回来村里喝喜酒了,要求进行处理。”接报后,值班民警马上与报案人罗某铎取得联系,同时,也向所里老同志了解了该事件相关情况。
案件前因
2021年,洋头村的罗某铎、罗某兄弟俩与邻里罗某铸因门前的枳壳树存在纠纷,该处的枳壳树是罗某铎兄弟多年前种植,后期该地块分给了罗某铸,但两家的地块边界相连,罗某铸要求罗某铎兄弟俩将种植在该地块的枳壳树移走或砍掉,但罗某铎兄弟俩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某天,罗某铸一气之下,动手砍掉了6棵枳壳树,引发冲突,罗某铎就向下祝派出所报案了。
案件僵持
多年来,下祝派出所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地块有争议且双方各不退让,经多次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罗某铸前往福州打工,罗某铎也回到古田搞种植,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几年间,虽又组织了几次调解,但都未能达成协议。
案件转机
直到2026年1月16日,双方都回到洋头村罗某某家喝喜酒,冤家再次聚头,罗某铎选择再次寻求民警帮助。至此,该事件也终于迎来了转机。

下祝派出所民警、教导员以及乡综治、司法、洋头村干部等人员到场调解。经过民警和村干部苦口婆心的教育劝导,二人握手言和。最后,对争议地块进行划分,双方对划分结果表示认可,随后立即返回乡综治中心拟定协议并签字确认。

近年来,下祝派出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扎根山村,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力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