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闽清法院池园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闪婚而引发的离婚纠纷。经法官调解,双方就退还彩礼问题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男子小李(化名)和女子小张(化名)经媒人介绍,于2024年1月19日认识。两人相识不到3天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24年1月30日,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小李向小张交付婚约彩礼17.3万元及“三金”等首饰。双方原定2024年2月25日举行结婚仪式,但因双方感情不和,小张离家外出打工,双方未如期举行结婚仪式。
小李婚后才发现,小张曾离过婚且育有一子,并背负巨额债务,她收取的婚约彩礼多数用于偿还婚前债务。2025年春节期间,小张回家过年后不久再次离家,后小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耐心沟通。随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解开双方的心结。经多次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彩礼的退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张退还小李10.2万元,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航)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