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乱象整治
2023-06-30 09:05:00来源:福州新闻网
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结合本地实际,聚焦自然资源领域,紧盯行业监管、警情处置和部门联动,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乱象整治。
今年6月,闽清县检察院结合已办结以及新办理的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向闽清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该局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深化与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有效配合,凝聚保护林业资源的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治理监管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林业资源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责任编辑:李琳珊】
相关新闻
- 闽清县总工会:小小微心愿,传递大温暖(2023-09-19 15:26:29)
- 福清检察积极融入“两国双园”建设 为提升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2023-09-19 10:13:49)
- 闽清公路中心推动公路安全文化建设(2023-09-19 07:44:37)
- 闽清县总工会组织一线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2023-09-18 15:58:37)
- 闽清举行教师合唱团音乐会(2023-09-17 08:22:47)
- 九名市(州)长进京检讨:违法用地问题突出,自然资源督察约谈(2023-09-16 10:39:25)
- 罗美华: 一只香糟鸭 已传十五代(2023-09-16 08:09:51)
- 相对不起诉事情不算完 晋安检察院建议医保局对骗保人作出行政处罚(2023-09-15 11:39:18)
- 鼓楼检察院以案释法宣传反诈(2023-09-15 11:39:18)
- 闽清县成立首个乡镇级乡村振兴促进会工作站(2023-09-15 09:29:19)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