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检察积极融入“两国双园”建设 为提升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我们企业被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了5万多瓶成品食用油,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合格产品,请检察官帮我们想想办法。”近日,位于中国—印度尼西亚“两国双园”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一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负责人向园区检察工作联系点发出求助。
原来,该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涉案物品,经第三方鉴定,被扣押的5.3万余瓶食用油中有3.5万余瓶为合格品。
“食用油保质时间有限,如果不及时处理,将造成约200万元的损失。”该企业负责人很是焦急。
为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很快就将3.5万瓶合格食用油返还给企业。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既要‘严管’也要‘厚爱’,强化法律监督、做实平等保护、维护合法权益,不能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福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豪彦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据了解,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于2019年正式启动,被列入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境外重点项目库。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福州设立中国—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打造“一带一路”新旗舰项目。
作为中方园区,福州市福清元洪投资区率先开启中印尼两国企业跨越山海的亲密合作,探索两国间经贸创新发展新模式。在此期间,福清市检察院主动融入中印尼“两国双园”园区建设,以民营经济的法治需求为切入点,以检察职能的保障服务为着力点,主动担当作为、创新能动履职,为提升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3月,福清市检察院设立“两国双园”元洪园区检察工作联系点,定期指派检察官深入园区巡回走访,充分了解管委会、园区企业法治需求。围绕保障食品产业生产、推进园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制定服务和保障“两国双园”建设的检察意见,推进民营经济法治建设。
同时,福清市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园区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按照优先接待、快速受理、依法处理、重点办理的程序,畅通园区企业法治诉求对接渠道。
2022年初,园区一家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批准逮捕,涉案1000余吨价值4000余万元的榴莲被海关扣押。
“由于涉案生鲜物品容易腐坏,我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启动拍卖程序,尽力避免社会财富的浪费。”福清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余传兵说。
福清市检察院迅速联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园区管委会、福州海关、福清海关缉私分局共同推动依法对涉案榴莲进行拍卖,最终在阿里巴巴资产交易平台以人民币5100余万元的价格成功卖出,弥补了企业部分补缴关税,为企业赢得喘息之机。
据了解,福清市检察院由“坐等上门”向“上门服务”转变,同时充分考虑园区企业健康发展实际需求,积极化解矛盾,全力保障园区企业合法权益,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地方经济发展的护航者。
2022年6月,因蒸汽价格上涨等问题,某供热公司对园区内一家饲料生产企业停止供热,致使该企业供货延误,需要承担无法按期交货的巨额违约金,双方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价值数亿元的原材料急速损耗,企业深陷违约风波。无奈之下,该企业向园区检察工作联系点求助。
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福清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协同法院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就先行供气达成协议,帮助企业快速恢复生产,及时有效化解“危机”。
为提高办案质效,跑出归口办理“加速度”,福清市检察院将涉园区涉民企的刑事案件统一由第三检察部办理,打通园区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实现严厉惩治犯罪与维护合法经营并行。
“我们还通过出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等帮助梳理企业风险环节,深入园区开展风险防控培训、讲座等解决企业法律诉求。”高豪彦介绍说。今年6月,福清市检察院积极对接律师事务所,签订“两国双园”法律合作备忘录,强化研究涉外法律适用,共同为园区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服务保障。(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刘玮婧 余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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