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印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10个方面34项具体措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在规范市场准入退出秩序方面,依法打击市场准入领域犯罪,深化打击治理“空壳公司”黑灰产业链,维护市场准入秩序;加强企业恶意注销、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市场退出秩序。
在促进各类主体平等保护方面,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疏通涉企案件立案、查处中的难点、堵点;深化涉企经济犯罪“挂案”常态化清理;依法惩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推动落实“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
在服务推动融合发展方面,完善涉台纠纷调解,推动设立台胞台企服务窗口,深化融合发展;积极参与海丝中央法务区工作,切实汇聚资源,助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高地,保障企业扬帆出海。(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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