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晋安区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晋安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为建设富美晋安、保障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更优检察服务。
实施意见聚焦“党建新”“农村稳”“农业强”“乡村美”“农民富”“法治兴”,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着力促进解决损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张久动 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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