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起草了《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中国网信网
登录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进入首页“网信要闻”查看文稿。
公安部官网
登录公安部官网(www.mps.gov.cn),进入首页“调查征集”查看文稿。
电子邮件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ujuju@cac.gov.cn。
信函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安部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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