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产品的网络安全能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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