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1日,网传“泸州南滩中学1名学生在校被3名同学施暴”引发公众关注。四川合江县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石龙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合江县石龙镇中学(原南滩中学)八年级学生陈某某(男,14岁)、张某某(男,14岁)、罗某(男,13岁)、曾某某(男,14岁)、刘某某(男,14岁)对同学王某某(男,14岁)实施了掌掴、灼伤的伤害行为。公安机关已受案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理。
同时,对涉事学生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对未成年人严加管教。涉事学生及家长已向王某某及家长道歉。王某某经县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二度烫伤”并接受治疗,目前在家休息。县教育体育局和石龙镇工作人员与王某某及家长积极沟通,做好心理抚慰工作。
合江县教育体育局已对该学校校长和班主任予以停职,县纪委监委、县教育体育局已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调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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