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024年3月5日至11日
(2024年3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3月5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3月7日(星期四)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3月8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3.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9日(星期六)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3月11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3.表决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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