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阮冠达)当前,预付式消费早已是商业常态。然而,钱一充进卡里,不少商家便“暴露本性”,不退余款,服务缩水,闭店跑路……预付式消费,正慢慢成为部分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一起因商家频繁搬家“摆烂”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维权案件。
原来,2023年初,池女士为女儿在某健身馆报名了少儿拉丁舞课程,一次性支付一万余元购买了所谓“2+1”,即买两年送一年共288节课的授课年卡。
然而,交钱之后,健身馆便开始频频“掉链子”,先是频繁搬家,多次变更教学地点,让池女士送娃上学几经波折;随后,授课老师也开始频繁请假,隔三差五发布停课通知。然而,即使因自身原因导致缺课,但健身馆方面仍在扣除正常课时。
一年后,池女士向机构提出退还剩余一年课时费及因其原因缺课的20节费用共计七千余元,却遭到机构拒绝。多次协商无果,池女士遂将健身馆诉至台江法院。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健身馆在履行案涉预付式消费合同过程中多次变更教学地点,给池女士接受服务造成明显不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应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最终,台江法院确认双方之间的预付式消费合同可以解除,并判决健身馆应向池女士返还剩余预付款七千余元。
台江法院法官表示,诚信经营是商家的立身之本。商家收取预付费用应当恪守承诺,依约向消费者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如存在闭店或者搬迁等情况,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做好退费工作。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查看商家资质及有无经营异常记录等;消费时要明确约定消费要求并妥善保管好合同、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等,当发现商家频繁变更场地、无故停课等异常信号,应提高警惕、及时沟通,妥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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