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提质升级、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到2028年全面完成实施单元内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
《实施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含鼓楼、台江)谋划不少于一个实施单元开展示范工作,在2026年3月底前向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筛选明确实施单元后,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逐级报批。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实施内容:农用地整治与耕地质量提升,推进耕地恢复、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林耕置换”,优化耕地空间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运营;建设用地整理与盘活利用,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旧宅基地整理、工矿低效用地盘活,保障农民住房、公共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乡村特色资源保护利用,突出农耕文化、乡村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康养、研学等业态向乡村聚合,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记者 马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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