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单元,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
根据《实施意见》,福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单元,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着力破解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提质升级、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到2028年全面完成实施单元内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样板。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程序、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实施程序从“谋划确定实施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审查报批、组织项目实施、严格竣工验收”五个方面,规范福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程序。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含鼓楼、台江)谋划不少于一个实施单元开展示范工作,在今年3月底前向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筛选明确实施单元后,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逐级报批。乡镇政府或有关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负责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单元内子项目的监督管理验收,县级政府负责整体初验,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整体验收。
实施内容包括:农用地整治与耕地质量提升,推进耕地恢复、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林耕置换”,优化耕地空间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运营;建设用地整理与盘活利用,创新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旧宅基地整理、工矿低效用地盘活,保障农民住房、公共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等用地需求;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乡村特色资源保护利用,突出农耕文化、乡村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康养、研学等业态向乡村聚合,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记者 曾庆贤)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