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一起因空调安装不规范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楼上业主被判决赔偿楼下业主房屋修复费用800元。
小厉(化名)与小怡(化名)住同一小区,系上下楼邻居。2023年7月,小怡发现自家房屋天花板出现渗水,经查系小厉家空调外机未规范安装冷凝水管所致。小厉知晓情况后,积极配合整改,并将整改好的照片通过物业发给小怡,小怡对整改结果表示认可。2025年2月,小厉家空调外机因未规范安装化霜水管道再次漏水,导致小怡家天花板、墙面大面积水渍、发霉,且出现不同程度鼓包裂缝。小怡多次与小厉协商,要求小厉修复空调漏水问题并赔偿房屋修复费用,但小厉仅接好排水管,拒绝其他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小怡遂将小厉诉至法院,要求小厉赔偿房屋修复费用800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厉与小怡为上下楼相邻关系,小厉作为楼上房屋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对其空调外机的安装及使用负有管理义务,其未规范安装空调排水管道导致漏水,并渗透至楼下小怡家中,造成财产损失,该行为已构成对小怡合法权益的侵害,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小厉向小怡赔偿经济损失800元。双方服判息诉。(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绿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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