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遇车祸后,治疗三个月身亡,在无法尸检的情况下,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赔偿?日前,闽清检察机关通过梳理案件经过、收集相关证据,支持相关起诉,破解了赔偿困局。
2024年9月的一天凌晨,闽清县白中镇省道上,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与行人王某某(1933年出生)相撞。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与责任认定,货车驾驶员陈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但事故造成王某某胸椎体骨折脱位、脊髓损伤截瘫、多发肋骨骨折等十余处重伤。此后,王某某先后住院治疗80余天,回家5天后离世。
因当地风俗缘故,王某某家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某司法鉴定所据此出具了“尸表检验无法推断死亡原因”的意见。保险公司也以“无法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由,拒绝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而家属坚持认为,王某某事故前身体状况良好,是因为车祸才导致死亡。双方各执一词,赔偿陷入僵局。
今年7月,王某某四子王某甲代表其他继承人,向闽清县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的申请。
闽清县检察院通过研判案件特点,迅速启动支持起诉审查程序。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关键证据,逐步梳理案件核心事实:王某某事故前无重大疾病史,身体状况稳定;事故导致的截瘫、颅脑损伤等伤情,直接使其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因事故长期卧床引发的肺炎、循环障碍等并发症,符合医学临床规律,与事故伤情存在直接关联。
今年7月底,闽清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检察院提交的证据与意见,最终认定“交通事故与王某某死亡存在同等因果关系”,判决保险公司赔付30万余元。目前赔偿款已履行到位。(记者 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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