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局近日公布了两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自2025年5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10月30日,全市已立案131起,结案101起,罚没款达99.81万元。
案例一:违法药品广告案
福建某公司作为某广播频道广告经营全权代理,在“相约健康”等栏目的非黄金时段,违法发布“熊胆粉”“参茸卫生丸”“坤宝丸”等药品广告。广告中宣称“血糖平稳了”“中风患者能下地走路”等功效断言,并使用患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且未经药品广告审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没收广告费用1260元,并处罚款6512元。该案中当事人利用“患者现身说法”“专家讲解”等形式进行宣传,极易误导中老年群体,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广告市场秩序。
案例二:虚假宣传医疗器械案
自2025年起,福州市台江区某公司在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以免费使用为诱饵向老年人推销二类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和消毒产品。当事人通过播放夸大产品功能的视频、设置标有“治疗36种疾病”的虚假宣传招牌等方式,谎称其产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效。
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并处罚款6万元。本案中,当事人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利用其健康需求和信息不对称,通过“免费体验”“温情营销”等手段设置消费陷阱,严重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监管部门的及时查处,有效保护了老年人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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