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日,福州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福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稳步迈向新高度。
去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8.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19.83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立207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点,高效处理消费投诉纠纷9463件,助力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34万元。开展先行赔付446件,赔付金额达49.07万元。全市315家企业入驻ODR平台,共办结20447件,和解成功率达79.15%,推动22.85%的消费纠纷在源头化解,实现消费维权“一趟也不用跑”。
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去年全市系统共办结各类案件6681件,罚没款6421.15万元,1起案件(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入选总局典型案例,4起案件入选省局典型案例。
从今年起到2027年,福州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福州”三年行动。具体措施包括:综合运用标准引领、信用激励、金融赋能等方式,以商店、网店、餐饮店、工厂等基础单元及市场、商圈、景区等集聚区为重点,培育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5000家以上;持续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承诺,实现消费维权不出店,推动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引导建立先行赔付“资金池”,探索引入金融保险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管理和综合承保,力争实现全市设立消费维权站点500家以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0家以上,ODR企业800家以上,实现30%以上的消费纠纷在源头化解。
自今年2月,福建省实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政策,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和老年人优待证享受同等优待服务。福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此次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政策的实施不影响“福州市敬老卡”的办理和使用。“福州市敬老卡”是具有公共交通领域刷卡功能的专用IC卡,与老年人优待证不同。目前福州市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仍需使用“福州市敬老卡”。福州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政策的全面落实。(记者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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