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办证缴纳税费更方便了,只要手机上一次支付即可。”日前,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领证窗口办事的陈女士惊喜地说。
陈女士是房产中介公司后期权证过户的工作人员,经常要到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业务。日前,她带着买卖双方在窗口领证时,窗口工作人员引导买方通过闽政通APP缴纳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税费,一次支付即顺利缴纳,领取了电子票据。“之前,税、费分开缴纳,客户要在不同窗口办理,如果线上支付,也要通过不同渠道缴纳,比较麻烦。”陈女士说。
针对此问题,去年9月,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行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提升办事便利度的通知》,福州市作为试点先行启动“税费同缴”建设工作。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牵头,在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的积极支持和协同配合下,经过近5个月的攻坚,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这也是全省首个线上线下税费同缴平台,群众只需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或者线下窗口,即可一次性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及交易税款,并自动获取电子票据。该平台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财政非税系统、税务系统,通过数据互联互通,将一笔业务涉及的各类税、费合并成一笔支付订单反馈给群众。群众一次支付,后台自动税、费分离,按程序清缴入库,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
据了解,与其他城市“税费同缴”模式通常只限于二手房交易业务不同,福州市试点的“税费同缴”模式业务更全,范围更广。一是实现全类型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可税费同缴。二是拓展包含各类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费、土地出让金等,涵盖全部的税费类别。三是线上线下渠道均可,由群众自行选择。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根据运行情况继续优化功能,并配合税务部门开展自动计税开发,实现税费“秒算秒批”。(记者 赖志昌)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