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数字化转型 提升福州农业现代化水平
长乐雪美农业的陆空一体化作业降低了人力成本,更加集约高效。记者 林双伟 摄
潘冬东
新时代,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质生产力。一方面,数字经济推动实现农业生产全生命周期、农作物生长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全过程的数字化、数据化转化和信息化管理,全方位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从农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重构了现代农业生产关系,推动农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增强现代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福州发挥数字经济优势,大力推进各领域数字资源和重大应用向乡村、农业延伸覆盖落地。数字新基建工程逐步向农村全面推广,不断提高宽带、光纤、5G、卫星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农村覆盖面。整合农业数据资源,打造“数字农业农村平台”,推广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引导有实力的农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从“智慧农业”重塑农业产业形态和发展模式,到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市场,数字经济已经融入福州果蔬、畜禽、食用菌、水产、茶叶等农业领域,为农业现代化开辟更多元的新发展领域、新发展路径。
福州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实力的数字化农业龙头企业,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但带动作用却不够明显。要全面推动福州农业的数字化转型,加快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关键还是要解决土地和成本约束等突出难题。
全面深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现代数字农业的核心是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生产,要求土地的规模化连片种植。但福州的人均耕地面积仅0.31亩,且耕地在山地、丘陵与平原间碎片化分布,严重制约了福州农业的数字化转型。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关键还是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依法明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责利益关系,明确村集体土地共同权益主体,完善村集体成员资格变更规则,明晰村集体公共土地和农户承包土地的边界,保障集体与个体合法土地权益的有效运行,切实保障好集体、承包户、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放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范围和对象,规范农地合法合规流转制度,推动土地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推进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运作和价值化实现,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加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监管等工作,防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违规开发、超范围流转、低效利用等。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通过申报资金扶持、申请低息贷款、吸引社会投资等方式,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积极实施“五化”高标准农田改造,满足现代农业集中连片耕作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的灌排化、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促进福州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发展。
培育壮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数字化对劳动者的专业素质有一定要求。当前福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存在学历偏低、年龄偏大等问题,对数字新技术、新模式、新设备、新服务的理解接受与应用能力较弱。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更好地促进福州农业现代化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培育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具有较强规模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进行规模化整合,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奖补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围绕乡村土地集体流转,统筹推进用地保障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社会资本下乡有序投资农业、农村,创造更顺畅的环境,更好地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乡村农业产业链,构建国家、省、市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发展模式,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村入园,和农户开展合作,引导农户实行土地的联户连片经营,实现经营主体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带动产业优化、链条延伸,提升农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利用水平。围绕乡村网络文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搭建完善云讲堂、知识库、专家库等平台,通过线上技术指导、网络直播培训等形式建立数字农民“新农人”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以规模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现代化发展水平。
创新开发
涉农金融服务产品
福州农业生产大多是以小农户小规模分散化经营为主,多数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经济实力和抗风险等级较低,融资渠道偏窄,融资能力偏弱。要大力推动金融和社会资本依法有序进入农村,为福州农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加强政府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涉农金融服务产品,更好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发展的多样化金融需求。联合农业、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综合运用大数据、调查评估等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整村建档评级授信工作,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户”“信用企业”等信用评定建档工作。
支持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创建农村合作金融公司和农业租赁金融公司,开展满足农村产业发展特色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涉农金融服务机构下沉乡村开展实地对接,探索开展规模经营主体农作物预期收入权质押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融资业务,开发“订单贷”等信贷创新产品,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针对性地对接乡村的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定点服务,做好送贷上门工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推动线上线下融资渠道融合,综合利用福农e厅、福农e付、福农e购等网络平台,优化涉农信贷流程,使农户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就能便捷完成线上贷款、在线理财、实时转账等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平台的规范健康发展,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网贷”金融服务,借助智能化信用评估服务,推广“福田贷”“闽果贷”等涉农小额信贷产品,提供“橄榄贷”“龙眼贷”“枇杷贷”等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的金融信贷服务产品。
数字赋能
提高品牌附加价值
品牌化发展是农产品打破竞争格局、树立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的主要途径,是推动农业生产标准化、顺应品质化消费升级、增加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在要求。要将数字经济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地塑造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促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运用数字技术建立完善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区域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依托地方特色品牌农产品,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实现地域特色品牌农产品的品种优化和品牌提升,加强农产品市场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强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三品一标”发展水平,优化“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引导推动在榕农业科研机构、院校加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收集整合挖掘优化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数据资源,加快实现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数字化提升,进一步提高福州品牌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强品牌农产品的品质保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建立品牌农产品的可视化溯源系统,进一步强化品牌农产品的品质形象,增加品牌农产品的经济价值和附加值。对接朴朴、美团、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深化与永辉、东百等本土传统商超的合作,更好地链接消费终端,优化拓展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空间,提高消费者对品牌农产品的认可度、美誉度、忠诚度,获取更大的品牌议价空间。
深入挖掘塑造品牌农产品的文化特征、文化内涵,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全媒体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展示提升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形象。鼓励品牌农产品参加地方特色民俗节庆活动,更多进入国内外的各类重要展会,扩大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作者单位:福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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