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材清单发布
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材清单发布
禁用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防腐剂、乳化剂等
9月2日,福州中小学正式上课,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材名单,对供餐单位进行提醒,共同筑牢校园食安防线。
禁用食材包括:发芽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织纹螺,以及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慎用食材包括: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扁豆、豇豆、芸豆、蚕豆,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以及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慎供食品品种包括:豆浆、鸡蛋,不得提供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彻底加热处理的三明治、沙拉等食品。
此外,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吴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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