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州市中招办公布这项招生方案!
最新消息!福州市中招办公布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招生方案。
具体内容一起看↓
福州市中招办关于公布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招生方案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24〕11号)精神,今年我省首次开展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福州市招生计划数为80人。现将我市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以下简称“中本贯通”)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代码
二、志愿填报
在“提前批”之前增设“中本贯通(3+4试点院校)”批次,设2个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6月28日17:00前。“中本贯通”是新项目,请考生及家长充分知悉培养方向和要求,慎重填报志愿,被录取不予撤销(即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录取的考生,不能参与后续的录取)。
三、投档要求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福州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录取办法
“中本贯通(3+4试点院校)”批次两个志愿按照“梯度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按照五年制高职同分方法录取。(即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投档总分、学科总分、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院校及专业转入供需批录取,供需批增设两个志愿,照“梯度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分,按照五年制高职同分方法录取。供需批参加对象为参加当年福州市中考且尚未被任何普高(含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
五、相关事宜
报考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的学生,通过中考招生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试合格,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系统培养专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本科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转段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过程性考核,由本科院校与合作的中职学校共同制定,对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等表现进行过程性考核,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学生在中职二年级下学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省教育厅划定转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线学生方可转段至对口贯通的本科高校继续学习。未通过转段考试的学生,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3+4”试点项目学生学籍采取分段注册、分段管理。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通过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3+4”试点项目学生属特殊类型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其他类型中职和本科教育学生不得转入“3+4”项目试点班。学生申请休学,执行相应阶段学生休学规定;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如学校仍开设相同专业项目试点班,可转入相应年级试点班学习。否则,只能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非试点班学习。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应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 高考报志愿必看!教育部最新发布(2024-06-19 15:34:18)
- 多所高校暖心发声!受灾学生可领补助!(2024-06-18 16:58:41)
- 中央网信办公示!福州上榜!(2024-06-18 11:02:51)
- 福建疾控:高考后警惕“19岁现象”(2024-06-17 08:10:55)
- 小学生沉迷玩“烟卡”,背后隐忧如何应对?(2024-06-16 17:54:04)
-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英文单词有误(2024-06-16 16:05:17)
- 祝贺!福州27名学生获得2024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2024-06-16 09:47:58)
- 永泰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出让(2024-06-16 08:07:01)
- 普高扩招!福州一类校录取率提高!统招线会有何变化?(2024-06-15 21:32:52)
- 福建27所高校新增74个学士学位授权专业(2024-06-14 09:05:51)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