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即将开始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于3月18日9点至4月9日16点进行申报。
据介绍,此次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受理对象为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1—5型保障对象。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保障对象学历、职称、业绩等条件达到新层次,经申请认定后可按新层次住房标准予以保障。人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就高享受一次。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登录市人社局“榕e申报卡”app首页进行申报。经过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后,保障家庭将获得资格证。人才在取得资格证的两年有效期内,可向政策兑现部门申请人才住房保障。(记者 林晗)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启动 志愿者招募数量扩容(2024-03-07 07:34:34)
- 聚焦人工智能 “晋安湖博士讲坛”开讲(2024-03-06 07:59:25)
- 福州首个配售型保障房拟本月开放申购(2024-03-05 08:02:19)
- 央视《焦点访谈》点赞福州保障房项目(2024-03-04 07:23:56)
- 央视《焦点访谈》聚焦福州:福州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将开放申购(2024-03-03 21:50:28)
- 《焦点访谈》聚焦福州!(2024-03-03 21:50:22)
- 个税年度汇算来临,这些信息与你息息相关(2024-03-02 18:42: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建设(2024-03-02 18:10:51)
- 福州都市圈公积金“协同联盟”累计服务10710家单位(2024-03-02 08:17:32)
-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去年发放贷款64.84亿元(2024-03-01 08:35:29)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