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幅超700亩!福州发布年度第七次土拍公告
福州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 李琪)11月3日上午,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网站发布四城区2023年第七次土地出让公告,共出让16幅地块,总面积达700.5亩,涉及晋安区、鼓楼区、仓山区,起拍总金额达123.14亿元。本次拍卖将于11月28日上午9:00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宗地2023-54号,晋安区晋安中路东侧、福新支路北侧出让地块,面积33883平方米(合50.8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22.98亿元。该地块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宗地2023-55号,晋安区罗汉山路与玄南岭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I-3-1地块,面积19004平方米(合28.5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60米以下,起拍价3.67亿元。
宗地2023-56号,晋安区玄南岭路东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3-1地块,面积7690平方米(合11.54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80米以下,起拍价2.38亿元。
宗地2023-57号,晋安区西园路西侧,楼铺路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25地块,面积32016平方米(合48.0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11.51亿元。
宗地2023-58号,晋安区洋下河东侧,涧田路西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3地块,面积60753平方米(合91.1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20.84元。
宗地2023-66号,晋安区洋下河东侧,涧田路西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2出让地块,面积29285平方米(合43.9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80米以下,起拍价5.78亿元。该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066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晋安区政府实施监管;该地块配建的社区服务中心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3-67号,晋安区居住主题公园西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02出让地块,面积7808平方米(合11.71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限高24米以下,起拍价1.53亿元。
宗地2023-68号,晋安区王厝路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17出让地块,面积8435平方米(合12.6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限高24米以下,起拍价1.64亿元。
宗地2023-64号,鼓楼区屏西路东侧,屏西小区旧改出让地块三,面积6044平方米(合9.07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50米以下,起拍价1.44亿元。该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560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由鼓楼区政府实施监管;配建商业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29667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3-59号,晋安区涧田路东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7出让地块,面积33236平方米(合49.8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12.42亿元。
宗地2023-60号,晋安区桂山村,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23出让地块,面积20642平方米(合30.9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60米以下,起拍价5.58亿元。
宗地2023-61号,晋安区桂山路东侧、沁园支路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21出让地块,面积29983平方米(合44.97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80米以下,起拍价8.07亿元。
宗地2023-62号,晋安区沁园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16出让地块,面积30076平方米(合45.1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60米以下,起拍价7.81亿元。
宗地2023-63号,晋安区桂山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8-2地块,面积27032平方米(合40.5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7.49亿元。
宗地2023-65号,晋安区桂山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8-1出让地块,面积31237平方米(合46.8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4.8亿元。该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066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晋安区政府实施监管;该地块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3-69号,仓山区福湾路与南三环路交叉口西南侧,建新花卉市场出让地块,89879平方米(合134.8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批发市场)、商务用地,限高50米以下,起拍价5.2亿元。该地块须自持除回购部分外的3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597元/平方米回购,项目总平及建设方案(位置、结构、户型面积及配套设施等)须事先征得回购方书面同意;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 福州成功出让6幅地块 将建住宅、幼儿园、长者食堂等(2023-11-01 08:09:15)
- 福州四城区共出让土地6幅,拍出41亿元!(2023-10-31 17:55:16)
- 福州四城区拟出让14幅地 多地块将建安置型商品房(2023-10-31 17:31:43)
- 刚刚,福州拍出41亿元!(2023-10-31 12:16:33)
- 福州四城区拟出让14幅地 多地块将建安置型商品房(2023-10-31 08:15:42)
- 长乐发布公告 拟出让1幅地块(2023-10-30 10:08:23)
- 福州拟出让14幅地块!将建大量住宅(2023-10-29 22:17:02)
- 全民健身动起来 福聚晋安更美好(2023-10-29 09:53:35)
- 晋安举办宋词游园会 引领文明新风尚(2023-10-29 08:09:24)
- 晋安政法单位开展读书沙龙(2023-10-27 09:48:34)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