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林:当一名纯粹的好法官
人物名片:王秀林,女,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13年7月进入法院工作,现任闽侯法院民二庭三级法官,曾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辅助人员、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等称号。
王秀林在庭审中。
“我觉得她是一名纯粹的法官。”这是当事人和领导、同事对王秀林的普遍评价。
王秀林2013年研究生毕业后,经选调进入闽侯法院,先后在南屿法庭、民二庭工作。对她而言,人民法院和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官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她的心之所向。近日,记者采访了她。
构建“保立审执破”机制
“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可以说始于憧憬、忠于热爱。”王秀林说,7年的法学院求学生涯,让她在“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学思践悟中,对法律的理性有了更全面的感受和理解,对法科生的使命与责任也愈加明晰和坚定。
“法庭的工作虽然忙碌辛苦,但每天充实、有意义。”在南屿法庭工作期间,王秀林到田间巷陌实地调查,到辖区村委会巡回办案,始终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立案接待、庭前准备、草拟文书、卷宗归档、协助办案等工作。
2018年,王秀林调整到民二庭工作,面对从民事审判到商事审判的转型,她第一时间重温、学习审判业务相关知识,掌握最新的审判精神。2020年,闽侯法院率先在基层法院中成立跨民二庭、立案庭、执行局的“执转破”专门合议庭。面对崭新的办案任务,她和团队成员探索构建“保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扎实推动破产审判任务高质量完成。
高效为群众排忧解难
仔细阅卷、归纳争议点、庭审合议,这是王秀林的日常工作。2021年至今,她主审民商事案件533件,组织召开破产会议30多次,听取管理人报告百余次,妥善处理债权人信访等纠纷10多件。
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某开发商起诉业主,申请法院拍卖案涉房产,偿还其为业主代垫的银行按揭贷款,并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王秀林了解到被告黄某、陈某夫妻俩因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才造成断供。随后,她积极与开发商联系,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也对违约金予以减免。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如期偿还了款项,开发商撤回了起诉。
在办理“中华老字号”宏盛酒业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她和团队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延长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同时督促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兑现承诺,及时向职工发放工资,并清偿普通债权人债务,兼顾破产企业、企业员工、普通债权人的利益。该案例入选福建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用心播撒法治“种子”
王秀林结合审判实务,编写发布了福州地区基层法院首份《破产审判白皮书》及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她主审并撰写的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获评全省法院系统首届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
她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扛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积极开展“大巡回 大联动”“法律七进”等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主题普法,针对社会对于破产存在的认识误区,对县企业家联合会及辖区企业进行破产知识宣讲、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她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实地走访辖区企业,征求意见建议,逐条定制法律“药方”和服务“菜单”,切实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回顾10年的工作历程,王秀林说,审判员不是一纸任命而是厚重的职责与担当。作为员额法官,她将一如既往地奋战在审判一线,践行着心中那份使命和担当。(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叶水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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