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撞上小车受伤!交警:全责还得赔小车!
当你开着车在路上行驶时,突然从车流中窜出行人或电动车,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的反应,这突如其来的“相遇”,让“老司机们”也防不胜防,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鬼探头” 。
电动车“鬼探头”撞小车!全责!
8月8日18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鼓楼区西二环中路乌山西路口过街时不走非机动车过街通道,也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而是选择“另辟蹊径”,从车流中穿梭通过,一头撞上了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
路口执勤交警发现事故后立即上前查看男子伤势,并将其扶到路边。
当交警询问张某某情况时,张某某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不断辩解说“我本来要去(斜)对面,看到(斜对面)那边是绿灯,我就一下插过来。”
在道路上行驶,路口的红绿灯指引的是当前行驶方向,而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却选择忽略眼前的红绿灯,随心所欲地穿行这波操作连交警都连连摇头。
经现场交警认定这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小车驾驶人陈某某无责。
这是一起典型的“鬼探头”事故,很多电动车、自行车乃至行人,仗着体积小,活动方便,想着车辆一定会看到自己,就在马路上随意穿插。殊不知这个行为非常危险,行驶中的车辆存在很多盲区,加之“鬼探头”的非机动车、行人,往往是突然出现,机动车驾驶人往往来不及反应,极易酿成事故。
所谓“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候,从路边突然窜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因为事发突然,令人猝不及防,因此被称为“鬼探头”。
红绿灯路口
由于红绿灯路口具有多股车流交汇的特点,已成为“鬼探头”事故的高发地。车辆在通过绿灯路口时,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驶入路口,很容易被两侧停驶的车辆遮挡,导致正常通行的车辆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而发生交通事故。
公交车站台
公交车站台是“鬼探头”事故的又一高发地。很多人下公交车后不等其驶离就从车头前过马路,但由于公交车车体庞大,从公交车左侧驶过的车辆驾驶人基本看不到公交车前面是否有人,这时突然窜出的行人往往让人猝不及防。
路侧停有车辆的道路
在路侧停有车辆的道路上,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突然从停放的车辆前后横穿马路,正在行驶中的驾驶人很难及时对突然出现的情况做出有效反应,极易因“鬼探头”发生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牢记口诀“一看二慢三通过”,遇有遮挡物影响视线时更应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刹车,切勿随意超车。
●减速慢行
经过大型车辆旁、路口、停车场这些“鬼探头”高发区域,要提高警惕,提前降低车速。
●备踩刹车
车辆途经上述易发生“鬼探头”的地点时,右脚应放在刹车踏板上,遇上突发情况时随时准备踩刹车,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
●礼让行人
斑马线前要礼让,主动停车等候,待行人安全通过斑马线后再驾车通过。
行人、非机动车
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要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同时家长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
1、通过路口及易发事故的路段时,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2、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抢路抢行,不要随意横穿马路、在车流中穿行、跨越护栏等。
要真正避免“鬼探头”,最根本还是在于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出行,福州交警提醒广大行人、驾驶人经过路口和复杂路段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通行,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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