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福州一家船舶公司被罚款

2023-05-11 10:04:2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去年8月12日,某海事局函告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商请协查“×××133”轮。

函件表示,2022年6月29日,“×××133”轮在某水域因涉嫌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照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航行等违法行为被查,后擅自离开指定水域,船舶所有人为林某,承租方为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接到函件后,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展开协查获悉,涉事船舶已变更登记为“××193”,所有人变更为江某。执法人员约谈涉事船舶承租方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并对其所涉违法违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接受调查时,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提供“×××133”轮案发前6个月内该公司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记录。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违章处理中心对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999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133”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属于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晨

【责任编辑:徐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