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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份涉刑事案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

2023-03-26 09:09:03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胡一晟

福州首份涉刑事案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

仓山公检法等部门联手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作为孩子的父亲,你未尽监护职责,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缺位……本院责令你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重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培育,更好帮助子女健康成长……”24日,在仓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经办法官依法向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被告人的监护人陈先生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福州两级法院发出的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1年12月,未成年人小勇(化名)因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他不思悔改,继续两次盗窃电动车电瓶。仓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勇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勇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的问题,在小勇被取保候审后未进行认真教育,放任其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致其再次犯罪。经审理,法院判决小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六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庭审结束后,法庭向小勇监护人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安排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团队成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指导。

“我一定好好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在现场,陈先生痛悔地说。

当日,仓山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还联合会签《关于开展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携手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有了这份具体实施意见,各方就能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仓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胡一晟)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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