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共建放心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福州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朱丽萍/文 林凯航/摄)14日上午,记者从福州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核心为重视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质升级,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过去一年,福州市市场监管、商务、文旅、交通、法院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保障消费安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力维护稳定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完成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服装鞋类等民生产品监督抽查1346批次。试点先行赔付制度,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纠纷处置效能。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5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
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交通运输服务,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残障人士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执行儿童乘车船减免票价政策,2022年至今惠及未成年人506万人次;运营103条定制公交线路,日均运送学生6500人次。
市文旅部门着力推动完善文旅消费环境,丰富文旅产品供,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强化行业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展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游步道、清新指数等项目提升工作,建成县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13个。在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方面,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3901家次,立案查处82家次。受理调解旅游投诉152件次,为游客挽回损失11.67万元。
福州两级法院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畅通维权渠道,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对标的额较小的简单金钱给付消费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此外,市法院与省、市消保委及时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条文理解适用、消费者维权公益诉讼及支持起诉等问题开展座谈,为消费者组织依法履职提出了有益建议。
市商务部门不断强化商贸领域企业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以“诚信兴商,你我共筑”主题为重点的诚信兴商月系列活动。同时,做好单用途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报废汽车等重点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对118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执行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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