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顾客医疗美容手术失败 法院判“医美中介”担责

2023-03-11 10:16:32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医美手术失败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判决原告俞某自担80%的赔偿责任,其余20%的责任由被告李某承担。

经法院查明,2022年5月,“医美中介”俞某向女子小美(化名)介绍“医美师”李某的医美项目服务,约定服务费19800元。此后李某收取其中11500元,剩余8300元由“中介”俞某收取。当月,李某向小美提供了医美服务。术后小美产生种种不适,且长期持续性疼痛无法减轻。次月,经各方协商后,小美前往医院治疗,俞某为此支付了医疗费及赔偿款61800元。后来,俞某起诉至法院,诉请手术执行者李某向其返还服务费,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俞某与李某即使事实上成立合同关系,也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小美的损失是李某、俞某共同造成的。小美是直接向俞某交付服务费的,而且她手术后发生不良反应时,均与俞某交涉。俞某未对李某是否有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却介绍小美接受李某的医美服务,最终导致小美损失。此外,从预期利益角度看,俞某仅提供介绍服务,就从中获利8300元,所以俞某对小美的损失承担较大的过错。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佳盈)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