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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系列电影”35万元打水漂 市民起诉影视公司

2023-02-24 09:24:08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一市民轻信广告诱导,认为投资影视可以获得高回报,出资35万元投资了“系列电影”,结果这些电影未能如期上映。双方最终对簿公堂。近期,马尾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决影视公司构成违约,退还市民投资款35万元并按照年化8%收益率支付违约金。

经法院查明,小美(化名)通过网络了解到福建某影视公司准备出品两部系列电影,便出资35万元购买了电影5‰的收益权。然而,一年多后,电影未能按约上映。小美多次联系该影视公司要求退款未果,便诉至马尾法院。

马尾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美按约支付了投资款35万元,但该影视公司未按期履行上映电影,构成违约。小美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双方协议,退还其投资款35万元并按照年化8%收益率支付违约金,合法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影视投资属于高风险、高收益但专业性强的行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普通投资者对电影行业缺乏认知,运用“电影投资分红”“有保底协议,稳赚不赔”“一线明星参演,票房有保障”等极具诱惑性的话术,引诱普通投资者投钱,从中实行诈骗、非法集资等活动。因此,普通投资者应当保持理性,谨慎对待,不能轻易相信他人高收益的宣传,要避免盲目冲动投资,造成财产损失。(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海燕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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