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动“吸入式”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为了满足群众接种需求,福州高新区于2023年1月10日起开展“吸入式”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吸入式”新冠疫苗只能用来做“加强针”,暂不用于基础免疫接种。同时,继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其他剂次(第一针、第二针、第三针)接种工作。
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年龄在18岁及以上人群;
(2)已全程接种完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或者康希诺肌注式5型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1剂次,或全程接种完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一剂加强针;
(3)与全程接种间隔满6个月(60岁以上满3个月)或与第一剂加强针间隔满6个月。
特别提醒:接种者在接种后一定要现场留观30分钟,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接种时间为每周二、四、六下午14:00—16:30)
此外,对于“阳康”群体,感染康复后,进行加强免疫的时间间隔建议在6个月以上。
接种单位信息
附件表格(接种时间地址)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