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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商户:电费峰谷结算方式有调整!

2023-01-10 17:54:31来源:高新福州

@福州高新区商户,2023年1月1日起,以下用户的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有变,详情请见——

@福州高新区商户:电费峰谷结算方式有调整!

按照《2023年福建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闽发改电力〔2022〕682号)要求,2023年1月1日起,参与现货结算试运行前,以下用户的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有变: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即全部工商业用户)

注:直接交易用户包括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批发用户和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的零售用户。

上述用户在原来的峰、平、谷时段基础上增加了“尖峰时段”,且尖峰、峰及谷时段的时段划分较之前有所调整,对应的浮动比例也有调整。

@福州高新区商户:电费峰谷结算方式有调整!

※暂不具备4个时段及以上计量采集条件的电力用户各时段购电价格均为段3购电价格。

※2023年1月1日起新增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含变压器增容和新增户号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自并网运行起6个月内应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市场交易执行固定的目录输配电价,目录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调整。

居民、农业用户的峰谷电价不受影响哦。

热点问题解答

01如何查询是否已调整峰谷?

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或至当地营业厅查询电费账单,如存在尖峰电费则说明已经执行四费率;也可致电当地供电部门咨询。

02调整后价格是多少?

(1)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执行代理购电价格。该价格每月变动。电网企业每月底前3日公布次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及相关明细,您可留意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各类渠道公布的电价信息。

(2)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批发用户、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的零售用户),每月执行市场交易价格,并根据政策要求分摊或分享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新增损益。

(3)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并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购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03峰谷时段电价是怎么算的?

峰电价=(代理购电电价-损益电价)×(1+上浮比例)+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损益电价;

谷电价=(代理购电电价-损益电价)×(1-下浮比例)+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损益电价

※举例:某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电价A,输配电价B,政府性基金为C,损益电价为D,尖峰上浮80%,高峰上浮60%,低谷下调60%。

尖峰电价 = (A-D)*(1+0.8) +B+C+D

高峰电价 = (A-D)* (1+0.6) +B+C+D

谷电价 =  (A-D)* (1-0.6) +B+C+D

平电价 =A+B+C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利于优化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相关文件可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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