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鼓楼严查!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鼓楼区迅速开展药品价格全覆盖检查,防止商家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强化部署,提升意识
鼓楼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药品价格全覆盖检查工作,加大对连花清瘟等抗病毒、抗感冒药的价格监管力度,要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强化监管,压实责任
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药店进行检查,重点对药店销售的连花清瘟等抗病毒、抗感冒药品等近期热门商品的销售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责令问题单位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告诫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准价格欺诈,实行明码标价;不准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价格;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准囤积居奇,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维护市场稳定。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各药店相关经营者发放《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等宣传单页,向经营者及过往群众普及新冠治疗药物知识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健康防控知识,营造全民防控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全区出动执法人员397人次,检查药店等市场主体245家次,发放告诫书236份,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现场指导改正8家次。
鼓楼区在重点关注防疫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动态的同时,将持续加大对防疫医疗药品的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重点防疫用药市场价格秩序。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局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以连花清瘟等抗病毒、抗感冒药品成为近期热门商品。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借机大幅度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鼓楼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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