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要闻

永泰2家药店被查!

2022-12-10 10:31:11来源:大美永泰

随着“新十条”“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出台和“新冠囤药清单”等话题的发酵,连花清瘟、布洛芬、奥司他韦等药品热销,掀起一股防疫药品“囤货潮”。

永泰2家药店被查!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模式,开展零售药店相关商品价格执法检查行动。

永泰2家药店被查!

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比对进货价和销售价数据检查药店是否存在借机提高紧俏药品进销差价率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等违法行为。

永泰2家药店被查!

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严格监管与宣传教育”并行,向药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恪守诚信意识、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要求药店强化价格自律、执行明码标价、共护市场稳定。

永泰2家药店被查!

此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药店35家次,经查,2家药店存在个别药品未明码标价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告诫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保持防疫药品合理价差,不得通过涨价乘机提高利润率,当前相关药店已当场整改到位。

永泰2家药店被查!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供给、稳秩序真正护好老百姓的“药箱子”。

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县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以连花清瘟等抗病毒、抗感冒药品成为近期热门商品。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对我县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