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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型商品房 办证问题解答来了

2022-11-27 11:46:53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江海

使用货币补偿购买安置型商品房能否抵税?安置型商品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吗?……近期,随着福州多批安商房达到交房条件即将交付给安置户,与安商房办证相关的问题引起不少人的关注。26日,针对安置户关心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作出解答。

办证24小时可取

在办证时效方面,办理安置型商品房业务,24小时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

办证时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福州市不动产(安置型商品房)登记和交易申请表、身份证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凭证(在受理前同步缴交)、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书中被征收人配偶、法定继承人作为购房人的,需要提交结婚证明、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市民既可以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三楼)、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岳峰镇潭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东区C5#写字楼二楼)、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三层)办理业务,也可以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点击“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服务大厅”,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办理;还可以微信关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公众号,在“办事服务”中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实名注册后按提示操作办理。

享受多种税收优惠

安置型商品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是很多安置户关心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表示,安商房可享受家庭住房首套、二套契税优惠。市民若申请家庭首套、二套住宅契税优惠,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配偶户口簿、未成年小孩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法律文书,未成年小孩出生证。

同时,使用货币补偿购买安商房可以抵税。根据《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领证后即可交易

自己名下的安置型商品房,是否计入居民住房套数范围?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表示,被征收人用房屋征收货币对接定向购买福州市五城区安商房的,不受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限制,不计入限购政策的居民住房套数范围。同样,在后续购房适用相关契税政策时也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在上市交易方面,安商房业主(商品房合同、申请表等办证申请材料中的购房人)需先行办理个人安商房产权登记,待领取《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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