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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2022-08-30 23:12:58  来源:福州公安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福州市政府原副市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原一级巡视员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潘东升同志之子潘键民进京领奖

2021年9月25日上午,潘东升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重要会议安保维稳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牺牲,年仅57岁。

潘东升同志牺牲后,先后被追授“时代楷模”“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楷模”“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八闽楷模”“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并获评全国、全省法治人物“致敬英雄奖”。

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党委、中共福建省委、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省委政法委、中共福建省公安厅党委、福州市委分别印发通知和决定,开展向潘东升同志学习活动。

一生信仰铸警魂,一副铁肩担道义。从警37载,潘东升同志始终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沉热爱、对警察荣誉的无比珍视、对公平公正的执着追求,为人民公安事业燃尽生命。

牢记初心 献身使命

始终是对党忠诚的坚定捍卫者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福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先行实践地,潘东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思考、主动服务,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福州智慧公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福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跨境赌博等多个专项行动成果位列全省第一,全市治安状况满意度位列全国36个大中城市前五名,综合考评成绩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前茅。

人民至上 亲民爱民

始终是服务人民的无私奉献者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潘东升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落户“零门槛”、窗口“无否决权”等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警调衔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早在小,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福州创新建成一体化运行、集约化管理、实战化研判、合成侦查中心、合成情报中心,全市“两抢”发案数大幅下降并全部破获。

秉承公平 坚守正义

始终是执法公正的忠实守护者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潘东升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罗源县公安局和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二中心入选“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雷霆之力铁腕推进扫黑除恶,一个个十分棘手的涉黑组织被连根拔起,累计打掉涉黑组织3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69个,战果排名位居全国前列,福州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克己奉公 清正廉洁

始终是纪律严明的执着践行者

潘东升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潘东升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制定派出所专职纪检专干队伍等一系列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每一个细微之处。他关心关爱民警,在全省率先实施“暖警工程”。他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将表彰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有力提振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精气神。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牵头负责的项目在审计中未发现任何问题。他自觉净化身边朋友圈、生活圈,注重家风建设,从未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

人民满意,既是对公务员评价的最高荣誉,也是衡量为政得失的最好标尺。福州公安将传承弘扬“时代楷模”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岗位职责,主动靠前服务,为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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