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推出人才住房新政
闽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将购房补助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和在闽侯县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包含参公单位,企业须在闽侯县注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获得10万元至15万元的购房补助。
按照《通知》,就读于闽侯县域内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首次购买闽侯县一手商品住宅(不含购买单元式办公SOHO,以网签时间为准)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一手证必须包含申请人本人,可包含申请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办理产权证且落户闽侯县的,每户补助1万元。
毕业后一年内,与闽侯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闽侯县连续就业或自主创业(须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以社保缴纳为依据),且为闽侯县户籍,每户补助2万元。
继续在闽侯县连续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且为闽侯县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再给予每户补助12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再给予每户补助7万元。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21年1月1日起,首次入职闽侯县企事业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连续在闽侯县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年以上;2021年1月1日起,申请人本人首次购买闽侯县一手商品住宅(不含购买单元式办公SOHO,以网签时间为准)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一手证必须包含申请人本人,可包含申请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办理产权证并落户闽侯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每户补助1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户补助10万元。
此外,闽侯县还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每月400元至9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人才就职企业与人才公寓不在同一片区的,人才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近年来,闽侯县高标准建设了643套人才公寓,包括大唐世家人才公寓、科创中心人才公寓和东南汽车城人才公寓,目前已入住344套。(记者 陈木易 通讯员 林鑫 陈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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