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城区统一
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的通告
为除害防病,市爱卫会定于7月29日开展各县(市)区城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烟熏时间:7月29日(星期五)19:00-21:00
二、使用药品:合格的杀虫烟剂(必需有有效农药登记证号、生产批准证号、产品标准证号)。
三、购药地点:各单位、居民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或合法的杀虫剂经营场所。
四、使用方法:
(1)打开室内家具抽屉、橱门,关闭门窗。
(2)点燃药体,开始发烟时,置于隔离物(如金属盆、陶瓷盆等)上,避免药体滚动和污浊地面。
(3)烟熏密闭2个小时后,打开窗通风、排烟,待烟雾散尽后,进入现场清除死亡的蚊虫、蟑螂和其它害虫。
(4)使用时请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五、注意事项:
(1)烟熏过程中请注意防火安全,请勿将烟剂直接放置在木地板等易燃物品上燃放;
(2)点燃药体和进入现场时要避免大量吸入烟雾,烟熏时人、宠物应离开现场,接触烟熏片后要洗手;
(3)全民参与,全方位开展翻盘倒灌,清除楼顶、地面、地下室等室内外场所的所有闲置水容器。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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