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案件受害人生活遇困 闽清检察院热心帮扶
2022-06-17 10:42:36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叶智勤
近日,闽清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会,为两起案件的受害人开展了司法救助。
据了解,朱某在去年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受重伤,因犯罪嫌疑人刘某没有赔偿能力,仅支付8000元赔偿金后便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这使得本就生活困苦的朱某家庭雪上加霜。闽清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被害人朱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在询问朱某详细情况后,第一时间向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救助线索。
在另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闽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无固定收入、没有经济来源,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黄某未得到任何赔偿,可能因案致贫,遂立即向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救助线索。
接到两起案件的救助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分别前往申请人朱某、黄某及两名犯罪嫌疑人家中,以及他们的居住地村委开展实地调查,了解核实他们的家庭基本情况。随后,闽清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两名救助申请人的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问题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全体听证员支持县检察院对两名救助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意见。
于是,闽清县检察院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朱某、黄某分别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8.3万元及3万元,并于日前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他们手中。(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程慧 王鲁南)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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