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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件明清文物被盗!福州警方雷霆擒贼!

2022-06-02 18:57:16来源:福州公安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2022年5月27日,仓山分局组织开展被盗文物发还仪式,将4件被盗的明清文物返还受害人手中。

4件明清文物被盗!福州警方雷霆擒贼!为表示感谢,受害群众为民警送上锦旗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23日,仓山区城门镇仙跻寺前一座石塔上层刻着佛身的石块被盗。据了解,该石塔建于明朝时期,共七层。塔身为实心构造,总高约2.7米,塔身第六层供有八尊形态各异的佛像,属于区级保护文物。

接警后,仓山分局刑侦大队第一时间前往勘查取证。“我们到达案发现场后,发现石塔周围的铁栏杆被破坏,第六层刻有佛像的石块被盗。”办案民警张龙飞说,当时石塔仅剩底下四层,第五层和第七层的石块均被打碎。

于是,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充分依托“e体+”智慧赋能体系开展分析研判。“被盗的石塔构件重200余斤,仅凭人力搬运的可能性很低。”张龙飞说,结合凌晨案发时段的特点,专案组民警对途经现场周边的车辆进行逐一甄别。

4件明清文物被盗!福州警方雷霆擒贼!

通过“e体+”数字侦查,专案组民警有效整合各种数据资源,强化信息分析研判,对现场及周边涉案线索进行快速关联及研判,一个盗销文物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不仅手法老练,而且分工明确。”为避免文物流失,在摸清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后,专案组果断决定收网。

4月27日至5月10日,张龙飞带领专案组民警先后奔赴闽侯县祥谦镇、福建福安市、重庆丰都县等地,成功抓获秦某明等5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上述5名嫌疑人承认对实施多起盗窃、运输、倒卖文物的犯罪行为。

破案不是终点,为人民群众积极挽损才是最终目标。专案组民警在“e体+”智慧赋能体系的支撑下,顺藤摸瓜,及时追回了被盗的石塔佛像等4件文物。经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其中3件为三级文物,另一件是一般文物。

4件明清文物被盗!福州警方雷霆擒贼!左上:石步塔仔,为区级保护文物;右上:石狮子,为一般文物;下二:鎏金屏风(2件),为区级保护文物

警方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5、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发现盗窃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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