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利嘉中心复工续建 一次抢救“烂尾”项目的大胆尝试
春风东来,万物复苏。4月18日,福清市政府发布公告称,已停工近4年的“福清利嘉中心”项目,已复工复产。昔日“烂尾”项目,今朝重获新生。勃勃生机背后,是市中院、福清市政府的一次大胆尝试。去年以来,市中院、福清市政府创新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全省首创在政府监管下有序恢复经营与销售的机制,打开复工复产新局面。
资不抵债 执行工作陷僵局
利嘉中心坐落于福清商业核心地段,占地191亩,包含了住宅、商业中心、写字楼、豪华酒店等多项业态。然而,2018年10月起受集团债务影响,该项目陆续被相关债权方起诉并查封冻结,4年多来无法正常施工建设及交付使用。
按照常规流程,类似的“烂尾”项目,只有拍卖、破产、重整三条路径可选。“如执行拍卖,利嘉中心资产价值势必大打折扣,所拍得的价款将难以补偿各方债权人的损失;如移送破产清算,将面临破产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等困境,广大购房户交房期待也将落空;如进入重整程序,将因债台高筑及债务底数不清等问题,难以找到合适的重整投资人。
“三类模式,均不是破解利嘉中心项目难题的最优解。”市中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邱灿明解释道。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权益,促进企业良性有序经营,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成为困局的唯一出路。
协调共商 府院联动辟新路
一边是难以“变现”的资产,一边是亟待解决方案的债权人与广大购房户,综合多方因素,一条新思路在经办法官们的脑中渐渐成形。
“让项目动起来,让资产活起来,通过生产自救,恢复造血功能,才能保住资产的价值,保住各方债权人与购房户的利益。”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利嘉中心仍具有商业价值,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市中院决定,让利嘉中心在监管下有序恢复生产经营,盘活剩余资产,实现价值最大化。
结合“府院联动”机制,市中院迅速与福清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动,召开五次府院联席会议,建立联动常态化机制,为项目“激活”提供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行政+司法”合力。
依靠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利嘉中心的复工计划很快呈现出新局面:审计部门配合,摸清项目家底,制定销售方案;银行协助开设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优先偿还债务;中铁十一局对复工工作做积极表态,住建部门为项目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给各方债权人服下“定心丸”……多管齐下,协作配合,复工复产由此按下“加速键”。
创新机制 放水养鱼解困境
工作专班成立,实施方案形成……府院联动之下,利嘉中心复工复产迅速呈现新局面。以此为契机,市中院也着力创新机制,发挥司法作用,为复工复产扫清障碍。
“利嘉中心案件跨度大,牵涉多家省外法院。”邱法官介绍,结合项目属地原则,市中院及福清法院同深圳中院、宜昌中院展开积极商谈,促使查封案件统一归集至福州市中院,为后续推进执行和解奠定良好基础。
针对部分迟迟未能落地的项目产权,市中院也及时调整处置模式,将部分项目产权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式变更为可分割销售产权,由市中院确认在优先支付该笔土地出让金后,方可进行债权分配,进一步盘活企业剩余资产,保障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为帮助企业树立‘回血自愈’的信心,我们更创新方式。”邱法官表示,针对利嘉中心项目,市中院将线上公示查封措施变更为线下登记备案查封,既保留项目所有查封与执行案件的优先权与查封顺序不变,又可实现项目正常运转,大大提升了项目的“造血能力”。
如今,利嘉中心各项目已陆续恢复生产施工及消费经营,有望于2023年竣工交付。“在政府监管下销售经营,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创,它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为民情怀。未来我们也将继续结合项目实际,探索此类模式的更多可能性。”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阮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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