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33条”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记者28日从市发改委获悉,《福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施行。福州通过五大方面33条措施,积极帮助市场主体加快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在实施普惠性扶持方面,推出12条措施,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提升保险保障;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加大对企业用电扶持力度并强化水电气服务保障,对福州市商贸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无法按时缴纳水、气费用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缓交,经供水、供气企业审核同意后在缓交期间不断水、不断气,单次申请可延期缓交三个月,经多次申请最长可延期至2022年底;持续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等。
在支持工业企业恢复发展方面,推出3条措施,包括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行动,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设立70亿元抗疫专项贷款额度等。
在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方面,推出10条措施,包括加快餐饮业、零售业复苏,2022年各县(市)区原则上给予餐饮、零售业企业员工开展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加大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扶持,免征2022年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增强消费引导等。
在帮助企业稳定用工方面,推出4条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缓缴或延期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等。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推出4条措施,包括优化税费优惠“免申即享”服务,充分使用“金服云”平台功能,优化企业信用服务,创新拓展政府服务方式等。(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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