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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检察院践行“三多”理念 传递司法温情

2022-02-23 08:03:21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黄芳宾

“宝贝,要好好学习,记住了吗?”21日,全市小学开学第一天,毛梅(化名)把读四年级的儿子送到学校门口,反复叮嘱孩子要听老师的话。转身,她掏出手机给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怀德发去一条致谢短信。毛梅清楚地知道,自己如今能陪在孩子的身边,多亏了检察官们做的大量工作。

2021年6月,林怀德和同事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毛梅和许某是夫妻,两人上有生病的老人需要赡养,下有两名年幼的孩子要照顾。经全面审查,对毛梅诉与不诉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旦她和丈夫都被关进监狱,老人和孩子谁来照顾?这个家也可能就此散了。

经过多方评估,晋安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和值班律师集思广益,并依据该院出台的《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落实“镜头下办案”,既保障毛梅的合法权益,又提高控辩协商透明度,最终依法对毛梅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这是晋安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的缩影。近年来,该院在办案中,积极践行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三多”理念,及时关注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在办理案件中传递司法温情。

晋安检察院还出台了《推动轻刑案件规范化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诉前、诉中、诉后3个环节,以“理念先行、机制保障、考评激励”为切入点,从严规范轻刑案件办理,促使该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率、捕后轻刑率、缓刑率等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此外,晋安检察院积极探索逮捕、起诉阶段和解机制,特别是对因情感纠纷、家庭纠纷、过失等轻微刑事案件,结合认罪认罚、公开听证、智慧检务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和解。如在办理一起朋友间因口角互殴的故意伤害案中,检察官没有“一诉了之”,而是积极开展起诉阶段和解工作,通过释理、明法,并结合认罪认罚制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记者 黄芳宾 通讯员 张久动 黄燕玉)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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