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利用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物品
千桥万路靠大家共同爱护
福清海口特大桥作为省重点监测桥梁,桥下空间开阔,常有人擅自侵占桥下空间,用于堆放建筑模板、停放垃圾转运车辆、圈养牲畜等。
近日,福州市公路中心、福清公路中心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对福清海口特大桥开展桥下空间专项整治行动。考虑到桥下存在多条村道横穿连通村庄及养殖区域,决定采用波形护栏进行科学合理的封闭,既能有效阻止货车等大型车辆进入桥下空间,又不影响电动摩托车等小型生产生活车辆进出。
执法人员经过对违章围挡进行拆除,对各类垃圾进行装运清理,并安装波形护栏,对约90米的路口进行封闭,终于还桥下一片“净土”,整治初见成效,保障了桥梁安全运营。
案例点睛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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