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23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是福建首部知识产权综合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服务业监管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技术调查官专家库;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利用福建全国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优势,首次在全国以地方性立法形式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探索闽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考取专利代理师并执业、担任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推动闽台产业项目对接。(记者 刘珺)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