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消委会联合印发《福建省“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百城千家食品安全承诺行动”,计划到2026年底在每个县(市、区)打造不少于10家食品销售类、10家餐饮服务类食品安全承诺单位,全省合计2000家,实现县级区域全覆盖,让群众买菜吃饭更放心。
入选“食品安全承诺店”需要满足一定要求。例如,诚实守信践诺、制度健全落实、信用记录良好、信息公开透明、追溯体系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等,入选门店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响应消费投诉,并公示经营许可、健康证等关键信息。
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销售类门店则需配备快检设备,对于快检结果要100%公示;餐饮店则需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食物加工等过程群众要能看得到,还要强化生熟分开等操作规范。获得授牌的单位需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公示牌和承诺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2025年6月,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有94.14万家,其中经营主体92.74万家(销售主体60.87万家、餐饮主体31.87万家)。福建省已连续25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列为民生实事,打造食品安全管理标杆,对食品安全治理具有深远意义。(记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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