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冒烟致飞往厦门航班备降,如何安全携充电宝乘机?
近日,网传四川航空成都飞厦门的航班,疑发生意外,备降桂林后飞往厦门。
12月1日,川航官方账号作出回应:
11月30日成都飞往厦门的3U8925航班起飞后,客舱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出现烟雾。为保证飞行安全,飞机于18:38就近安全备降桂林,完成相关安全确认工作后再次起飞,于当天21:29将旅客送抵厦门。
类似的情况此前也有发生
今年10月20日下午,上海虹桥机场一航班进港靠桥下客时,廊桥区域内一名旅客背包内的充电宝发生自燃,现场工作人员将明火扑灭,无人员受伤。
充电宝“上”飞机,有哪些规定?
如何避免充电宝变“充电爆”?
这些注意事项要牢记
01
充电宝为何能带上飞机却不能用?
飞机客舱属于增压环境,在飞机起降过程中,客舱压力是变化的,会从起飞前的1个大气压降到巡航时的约0.6个大气压,降落时再慢慢增加到1个大气压。
在这种环境下充电宝中的锂电池会产生变化,此时如果使用充电宝,容易导致发热、增加自燃的概率,危害飞行安全。
02
充电宝“上”飞机,有哪些规定?
关于容量:飞机上充电宝的容量有严格的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大于160Wh的充电宝,是不可以带上飞机的。
关于携带: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同时需要注意,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关于使用: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03
充电宝在什么情况下易爆燃?
劣质产品
充电宝主要由电芯、电路板和外壳三部分组成。其中,电芯的主要材质是锂离子电池或锂聚合物电池。不合格的电芯和电路板都有可能引发自燃甚至爆炸。根据国家规定,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并且标注在产品上。
此外,如果充电宝的外壳质量不过关,一旦发生挤压、冲击、针刺或磕碰、跌落,充电宝内部电路和电芯极易出现短路、电芯漏液等问题,从而发生剧烈反应,就可能造成冒烟、起火、爆炸等严重后果。
过充时
充电宝充满电一般需要几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如忘拔充电器,整天整夜充电,充电宝电池将处于过度充电的状态,易发生电路故障,进而爆炸。
过热时
充电时,如果将充电宝放在被子、盒子等不利于散热的环境,或将充电宝置于太阳下等高温区域,都有可能引发充电宝的自燃爆炸。
充电宝平时应存放在温度适中、干燥的地方,防止暴晒,其最佳使用温度是0~40℃。
04
充电宝起火用什么扑灭?
受潮、挤压碰撞、破损、高温都可能引起充电宝起火。如果遇到充电宝起火,该采用哪种灭火方式呢?
充电宝的电芯通常由几块锂电池拼接组成,即便一块电池的火熄灭,残余的高温也可能引燃旁边的锂电池。
干粉灭火器的渗透性和降温效果比较差,在应对充电宝着火时效果并不理想,而水能够渗透到充电宝内部,有效灭火并起到降温作用。
05
如何避免充电宝变“充电爆”?
选购正规产品
正规厂商的产品包装上都会有厂家生产地址、电话、防伪码、条形码等信息,另外还要注意有无“CCC”标志。
日常规范使用
勿超使用年限
在充电宝的一侧,通常有可循环使用标识,中间的数字代表充电宝里面电池的可循环使用年限。
△画圈处为充电宝内电池可循环使用5年的年限标识。该充电宝已使用6年,尾部出现鼓包,属超年限使用。图源:山西晚报
充电宝作为消耗品,在频繁使用中超过可循环使用年限的话,其内部电池可能会出现异常。
携带充电宝乘坐飞机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切记:飞行途中禁用充电宝。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不要购买劣质产品、不要过充,及时更换存在隐患的充电宝,确保安全。
- 日本首相石破茂遭遇车祸 现场曝光(2024-12-01 16:35:21)
- 42万拍下888888手机号买家:赚大了(2024-12-01 16:32:13)
- 冒充使用未注册商标 一商家被查处(2024-11-30 08:24:53)
- 美国对俄乌冲突立场迎重大转变?特使人选是他(2024-11-28 15:25:56)
- 15死44伤!南京“2·2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0人被处罚(2024-11-27 14:12:08)
- 民宿农家乐等应定期安全检查(2024-11-27 09:04:14)
- 目前福州单体最大高层厂房明年春节前启用(2024-11-27 08:47:17)
- 福建:餐饮企业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2024-11-27 07:41:27)
- 福州储能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单体最大高层厂房明年春节前启用(2024-11-27 07:41:27)
- 乌用美陆军战术导弹袭击俄本土 白宫首次回应:紧急情况下有能力使用(2024-11-26 13:30:33)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