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寒假校外培训治理,福建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寒假,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于实现中央部署的“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经过两年多来的不懈努力,各地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近期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无证无照经营、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非学科类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锚定三年目标,充分把握寒假“窗口期”,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本地公安、科技、文旅、市场监管、体育、消防等部门就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平稳有序。
通知要求——
加强行政执法,严查违规培训。寒假是违规校外培训的多发期,各地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开展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要求。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
聚焦艺考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各地要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综合施策,确保政策落地。各地要依据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快排查整改,推动已审批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同步实现培训机构党组织全覆盖。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预收费不超过 5000元的上限要求,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加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应用推广力度,引导家长选择合规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努力为部分家长解决照看难题。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 福建首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2023-12-28 09:49:12)
- 福建首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2023-12-27 10:46:07)
- 15家被通报!福州市教育局:严查!(2023-11-29 22:41:02)
- 突击联检!福州这些小区、别墅内,多家机构被查(2023-11-28 10:28:58)
- 361家!福建第二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2023-11-22 15:31:10)
- 紧急提醒!鼓楼严查!(2023-11-20 16:32:23)
- 164家!福州新一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2023-11-15 09:49:50)
- 鼓楼法院发布教育培训纠纷典型案例(2023-11-13 08:13:02)
- 福州公告!87家!具体名单公布(2023-11-12 21:12:37)
- 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舞蹈等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安全提醒(2023-11-11 15:32:06)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