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方案》(闽教师〔2018〕66号),经培养结业、逐级申报、专家评审,现将福建省职业院校首批专业带头人及名师名校长拟认定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来电来信实名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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